徐州工程学院学生基础文明规范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3-09浏览次数:860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参加非法的社团组织,擅于向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尊敬老师,认真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三、衣着整洁,举止得体。不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教室、图书馆、办公室、食堂等公共场所。

四、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不在自习课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六、不在墙壁、课桌上、厕所内乱写、乱画、乱刻;不在楼内打球、溜冰、骑自行车;爱护公物,不在图书馆的书刊上乱写、乱画、不偷撕书刊中的插页、资料等。

七、节约水电、粮食,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不乱倒剩菜剩饭。

八、遵守食堂制度,自觉排队买饭、买菜,服从食堂值勤人员的管理。

九、坚持课外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锻炼活动和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

十、不在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酗酒,不打架,不闹事。

十一、不在网络上发表不文明、不健康、不负责任的言论。不通宵上网。

十二、不参与赌博活动。不传阅、转抄淫秽印刷品,不观看淫秽录像,不登录黄色网站。

十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随意留宿校外人员。

十四、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杂物,搞好教室、宿舍卫生,尊重清洁工人的劳动成果。

十五、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男女生交往得体、语言文明,不在校园内勾肩搭背,搂搂抱抱,做到自尊、自重、自爱。

十六、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摘花,不折树,不践踏草坪。

十七、树立正确劳动观念,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

十八、关心集体,关心同学,帮助困难学生,帮助残疾人。

十九、在公共场所,应主动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十、在校外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遵守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