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徐政规[2019]2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充分发挥我校在服务地方发展的作用,提升成果转化、人才供给、研发推动等科技创新支撑能力,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奖补额度
1.产业技术研发
是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开展的前瞻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测试试验、成果孵化的项目或活动。研发成果为我市企业应用,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研发团队费用的50%进行奖励。
2.人才引进培养
是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而进行的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人才培养项目或活动。对引进顶尖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省“双创团队”“双创人才”,依据其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及企业创新的贡献情况,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给人才(团队)研发服务费用的100%进行奖补。对为我市企业培养的工程技术型且在我市就业交满半年社保的上届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高校奖励。
3.仪器设备共享
是指利用自身仪器设备资源,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测试、实验等服务活动。实验室、测试平台、虚拟平台等为我市创新主体提供实验测试服务的按其收入的100%给予奖励。
4.成果转移转化
是指围绕我市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校企联合攻关、成果展示路演、中试放大等项目或活动。成果转化按企业实际支付给高校研发服务费用的50%进行奖励,技术转移按与我市企业技术交易成交金额的10%进行奖励。
5.产教协同创新
是指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开展的跨区域、跨学科、跨部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或活动。共建协同创新平台按购买研发设备、研发技术服务实际投入费用的50%、最高500万元/平台进行奖励,对选派我市企业科技副总按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6.其他有关项目和活动
是指《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支持的其他有关项目和活动,奖励资金不超过奖励总资金的10%。
二、奖补期限
以上项目和活动奖补期限均为1年,请各单位根据2019年度实际情况填报资金申报书。
三、奖补原则
专项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总量控制、结果导向,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绩效管理、强化监督”的原则。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或活动如符合服务我市“6+6”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要求,将全部纳入专项支持资金资助范畴,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奖补。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和活动进行充分论证,紧密结合服务我市“6+6”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撰写资金申请书。已列入市级其它项目支持的,不再重复享受。
2.单个超过50万元的项目和活动,需进行充分调研及论证,保证专项支持资金使用能够达到预期的目标及效果。
3.申报专项支持资金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徐政规[2019]2号)文件要求,有关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严禁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金等不端行为。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和活动、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活动等弄虚作假行为。
五、材料报送
1.各单位根据《2019年度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申报书》任务分解(红色字体标明任务单位),填报相关内容(见附件2)。
2. 请各单位在2020年3月16日前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少伟
电 话:83791202(6202)
附件1. 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 2019年度在徐高校服务地方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申报书-任务分解.doc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