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徐州工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徐工院教发〔2026〕16号)要求,强化过程性考核,检验教学效果,督促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学校决定组织本学期期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组织原则
1.专业核心课程及大于等于64学时的课程应组织期中考试;其他课程由学院与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安排确定。
2.期中考试纳入过程性考核,成绩按课程大纲计入课程总评(过程性考核占比20%—70%)。
3.考核方式由学院与任课教师自行确定,须保障考核公平公正。
二、考试时间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8—10教学周(具体由各学院、课程组统筹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教师工作要求
1.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前半学期核心内容,难度适宜,题型合理。
2.严格执行评分规范,做到评分有据、结果公正。
(二)学生管理要求
1.按时参加考试,学校不安排补考。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违纪作弊;违者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三)学院管理要求
1.统筹本学院期中考试安排,明确课程、班级、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师生。
2.遵循试卷印刷规范要求,加强命题、监考、阅卷等全流程检查,做好考试过程中试卷流转保密工作,落实考试安全与规范管理。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