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933

各位老师:

为做好全校教师科研考核及科研奖励工作,学校将对教职工2020年完成的科研成果(202011日至20201231)进行统计,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徐工院科发〔20181号)(附件1)统计相关科研成果。

二、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附件2),并提供科研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科室安排专人统一负责科研成果材料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并协助科研秘书核查统计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著原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确保真实性。

三、为方便科技处老师核对,请各位老师将所有佐证材料与科研工作量统计明细表排序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需要复印封面,目录以及文章的首页;部分外文期刊无封面目录的,可只打印论文首页,并附上论文的检索证明,检索证明应为中科院情报所提供;

专利:需提交授权证书复印件;

专著:需提交原件;

获奖: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课题:需提交立项或结题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值分配需由项目/成果负责人提供分值分配证明(附件5);

22020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按照《2020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表》执行(附件6)。

请于20201126前将相关佐证材料及《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附件2)报送至科研秘书处,电子稿发送至stky@xzit.edu.cn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计算与奖励办法(试行).pdf

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明细表.xlsx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科研成果与奖励统计分值汇总表.xlsx

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奖励统计表.xlsx

附件5、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分值分配证明.docx

附件6、2020年教职工科研工作量考核表.doc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