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23浏览次数:937

近日,教育部教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教材局函〔2020〕35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教材局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0〕26号),部署开展《讲义》使用培训。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附件1、附件2),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方式

  1.培训时间:2020年11月23日、24日(周一、周二) 8:30-16:45,日程安排详见附件3,请参会人员提前15 分钟进入会场。

2.培训地点:行政楼报告厅。

3.培训方式:我校设立分会场,以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参会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s://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干部教师代表不需要参加考核。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学校。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参训人员研读《讲义》,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