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通知:关于评选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1395

各位老师:

  为表彰和奖励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调动和提高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水平,实现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持续健康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

  (一)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二)科研工作优秀个人;

  (三)学科建设先进集体;

  (四)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

  (五)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

  学科先进集体主要业绩时限为2019年度,其余学科与科研工作业绩时限为2020年度。

  二、评选条件与办法

  (一)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单位

  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科学研究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科研管理制度;能高效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在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科研基地与平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政府计划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出,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科研项目数量多、质量高,科研成果获奖多,级别高,处于全校领先水平。

  (二)科研工作优秀个人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优秀个人分为科研突出贡献者、科研先进工作者、科研优秀管理者三个类别。要求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较高,科研成果丰硕,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并符合相应类别的遴选条件。

1.科研突出贡献者(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取得其它国家级课题立项;

  (2)取得国家级科学技术政府奖(参与单位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

  (3)横向课题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

2.科研先进工作者(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级科技计划(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立项;

  (2)取得省部级科研成果政府奖(参与单位,完成人排名前三);

  (3)横向课题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3. 科研优秀管理者(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研管理人员;

  (2)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决策、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32020年度在岗从事科技管理工作,受到科研人员赞誉;

  (4)在其管理范围及期限内,所在单位完成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某些科研工作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三)学科建设先进集体

1. 学科建设突出贡献奖

  在本学科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学校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学科或团队,如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项目、奖项、平台、团队等)取得突破的学院、学科和团队。

2. 学科建设优秀集体

  高度重视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学校学科建设的各项管理规定;在当年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建设、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果丰硕、取得显著进步的学院、学科和团队;在相关高校排名中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科。

  (四)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团结协作,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和服务意识,管理工作受认可;圆满完成所在单位年度学科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学科评估、学位培育点申报、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成效显著。

  (五)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

1. 优秀研究生导师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业务扎实;

  (2)利用个人资源,为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指导的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或实践成果;

  (4)积极参加联合培养研究生学业指导(研究生教学科研、学位论文指导、评阅、答辩等);

  (5)关注研究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业等方面实际问题,得到学生尊敬与爱戴;

  (6)帮助研究生做好学业和职业规划,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高。

2. 优秀研究生

  热爱学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研究生活动;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或专业比赛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其他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者,并且成果第一单位署名为徐州工程学院。

  (六)推荐名额说明

  科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名额中,科研突出贡献者、科研先进工作者名额不限,科研优秀管理者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学科建设先进集体、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研究生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

  三、评选原则和程序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科研工作业绩为基础,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评选程序

1. 各单位组织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科技处;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徐州工程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徐州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 科技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核实统计数据,签署审核意见。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并表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学科与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0124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科研突出贡献者、科研先进工作者或科研优秀管理者请按不同表格填写,见附件2、附件3)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A212),电子文档发至:kycpt@xzit.edu.cn2020124日将《徐州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徐州工程学院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5)、《徐州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附件6),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B316),电子文档发至:xyc@xzit.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联系人:阮少伟,联系电话:837912026202

  学研处联系人:陶  媛,联系电话:831057265726

  附件:

1.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申报表

2.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科研突出贡献者、科研先进工作者)

3.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科研工作优秀个人推荐表(科研优秀管理者)

4.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学科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5.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学科建设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6.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徐州工程学院    

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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