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徐州工程学院科技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12-18浏览次数:960

各位老师:

2020年度徐州工程学院科技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开始启动,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汇聚一批具有相关领域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协同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带动提升学校教师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科研积极性,实现国家级项目、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奖与成果奖的高质量突破。

二、项目类别

(一)重点培育项目

主要资助具有前沿性、交叉性、创新性、开放性,有望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及专项项目,或取得相关排名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省级以上政府成果奖的有关研究。要求项目组经过2年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完成以下指标。

自然科学类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1.以徐州工程学院为承担单位主持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个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参与人、徐州工程作为主持或参与单位);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位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五),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单位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三),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单位及个人排名第一)。

人文社科类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1. 以徐州工程学院为承担单位主持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的支持;

2.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省政府及以上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

(二)培育项目

主要资助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预期研究。要求项目组经过2年的研究在相关领域完成以下指标。

自然科学类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1.以徐州工程学院为承担单位主持获批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2.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个人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或参与人、徐州工程学院作为主持或参与单位);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单位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六),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单位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四)、或获得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单位排名第一、个人排名前二)。

人文社科类完成以下指标之一:

1.以徐州工程学院为承担单位主持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

2.以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获得省政府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以上各类,相同及相近研究内容在研的校科研课题,不再列入本培育项目资助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重点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需具有较突出的研究基础,已经申请过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具有质量较高的申报书且2020年申报评议结果优良但未中标(受面上项目限项影响、职称条件限制影响以及入职时间影响等去年未能申报情况除外),同时需具有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二区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1级期刊论文支撑;或拟申报2021年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申请人,需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申请自然科学奖需具有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二区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1级期刊论文支撑),优先资助申请过往年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评议结果优良但未中标的申请人。

人文社科类申请人具有较突出的研究基础,已经申请过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等专项项目,并通过省规划办审核;或已经具有质量较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申请书、书稿、博士论文,并且近5年发表CSSCI不少于2篇;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不少于5篇。

(二)培育项目

自然科学类需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申请2020年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等项目(受项目限项影响、职称条件限制影响以及入职时间影响等去年未能申报情况除外),同时有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 SCI二区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1级期刊论文支撑,且没有获批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拟申报2021年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申请人,需以第一完成人获得2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被开发转化,且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申请自然科学奖需具有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二区以上或高质量科技期刊T1级期刊论文支撑),优先资助申请过往年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评议结果优良但未中标的申请人。

人文社科类申请人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已经申请过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青年、后期资助等专项项目,并通过学校审核;省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等专项项目,并通过学校审核;或已经具有质量较高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省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等专项项目的申请书、书稿、博士论文,并且近5年发表CSSCI不少于1篇;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不少于3篇。

以上各类项目,每学院推荐不超过3项。

四、项目资助与评选办法

(一)资助额度与拨款方式

重点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培育项目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金额为4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目培育期2年。

科技处于每年12月组织徐州工程学院科技培育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立项后拨款资助金额的50%,按期完成培育项目考核指标后拨付余下的50%资助经费。

(二)评选办法

1.各相关单位组织推荐培育项目并报送科技处;

2.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

4.学校发布立项文件。

项目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立项、宁缺毋滥。

五、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按照《徐州工程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预决算与列支。

六、结项管理

每年12月科技处对到期项目开展结项工作,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评审并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对于达到考核指标的项目予以结项,拨发相应资助经费。对于未达到考核指标的到期项目,终止项目并收回项目结余经费。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要求一式三份, 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供自己的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省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评审反馈意见、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支撑材料作为附件。
2.《申请书》及《汇总表》(附件2)由各学院评审后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稿统一发至stky@xzit.edu.cn
3.请有意向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请于1225日前报送学院,学院还要做好校科研培育项目的论证,逾期不予科技处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

自然科学类项目联系人:刘洁,权泉;联系电话:838779357935);

社会科学类项目联系人:杨畅,张萌萌;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1055805580)。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科技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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