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省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清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关于清理范围
列入本次清理范围的项目为2018年省社科基金各类在研项目。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提出延期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规划办审批。
二、关于成果形式
1、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不再接受《宣传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专刊》投稿,须采用系列论文或书稿结项。
2、结项成果为系列论文的,必须至少有3篇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项目负责人独著或为第一作者),并聚焦课题研究对象,贯穿课题研究主线。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项目号,不计入课题成果。
3、结项成果为书稿的,必须是未正式公开出版的书稿,并提交查重报告。
4、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出版社出版合同和样书。
请各单位通知到项目负责人,督促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推出成果。
三、我校工作安排
1、省社科基金为每季度组织结题验收一次,请项目负责人于每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建议提前与科技处工作人员联系;
2、本年度清理范围的项目最迟于2022年9月10日前按程序提出结项申请,逾期省规划办将不再受理。
3、结项材料要求:
(1)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盖章完备;
(2)最终成果简介一式3份;
(3)书稿、论文、软件著作权等成果一式4份装订成册,隐去所有的个人信息;成果封面使用模板(附件2),并整理成果清单。
联系人:杨畅,张萌萌;
地 点:中心校区 行政办公楼A210办公室;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105580(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