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各级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与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617

各级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是各级社科基金的重要类别,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充分发挥各级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目前,2022年各级后期资助与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通知尚未发布。为做好申报组织和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现启动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2.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两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1230日之前,具体以公告为准),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3.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具体以公告为准),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5.如以上内容与各级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不符,以2022年申报公告为准。

6.请各单位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重点动员近年来引进教师和其他有书稿的老师认真准备。本次通知旨在提前动员老师加快书稿撰写,并统计拟申报信息,科技处将据此进行跟踪服务。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填写《预申报汇总表》(附件),并于420日前以部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书稿进行精准辅导。

联系人:杨畅、张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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