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2〕61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20名,从中择优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的评选将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能力。
二、推荐要求
(一)候选人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的评选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评选资格。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各部门将推荐材料于2022年6月14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1份。
2.其他相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3.《第十八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耿莉、阮少伟
电 话:83105519(5519)、83791202(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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