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的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面上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具体支持重点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该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组织。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 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 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2022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青年基金项目: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3.面上项目: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三、申报方式与限额要求 项目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推荐申报。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我校允许推荐项目数为10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2021年和2022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过合同规定实施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2023年该单位省基金面上项目推荐数量。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人事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附件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报省科学技术厅备案。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将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60%。 4.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设置主要瞄准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面临的重要科学问题,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鼓励从重点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突出应用牵引、需求导向、突破瓶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5.本计划内,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同一项目申报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作为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的主要参与人,总数不超过2项。有其它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除可以申报本计划面上项目或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外)。申报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其他省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省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要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7.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五、我校工作安排 1.面上项目 申报要求:各单位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有江苏省“十四五”重点学科的单位可增报1项;2021年和2022年已连续2年推荐申报面上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面上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于12月6日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评审后推荐上报的项目于12月16日完成系统提交,待科技处、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上报正式版申报书,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2. 青年项目 请申请人于12月16日完成系统提交,待科技处、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一式三份上报正式版申报书,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各学院上报申请书的同时需报送本学院的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4. 新用户可以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账号申请(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 ),待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访问系统。已经有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账号的老师无需重复注册。 5.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指南(附件1)或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刘超;刘洁。 联系方式:0516-83877935(7935) 附件: 1.江苏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2. 2023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2年11月12日 |
附件2.2023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xlsx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