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22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责任到岗、到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1.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关好门窗、水、电、气等。确须开放的实验室,请于2023927日上午12点前经OA系统填写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备案后,予以开放使用。

2.正常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和准入培训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每间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情况,合理安排值守老师,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必须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部位如危化品暂存库、气瓶房、特种设备和射线装置等开展全面排查和安全部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进入实验室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不得在实验室食宿。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

各学院要持续开展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开展实验时,必须有老师对其进行指导。对一切进入实验室人员实行准入培训与考核许可,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

各学院要落实值班制度。开展值班检查巡查,及时查改隐患。配齐各类应急物资、装备,确保完好有效。保障信息畅通,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紧急情况,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报警电话如下:

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校内报警:83269110      校医院:83689696

实验室安全科:83689755     实验室建设科:83689891

设备维修科:83105272      后勤服务热线:8310859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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