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按照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校各类实验室。检查内容参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

1.各学院严格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本学院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如实填报《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对检查出的隐患,能立整立改的立即整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要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徐州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415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ysaq@xzit.edu.cn纸质版于4月17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行政楼B326)。

2.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梳理学院层面的安全管理材料,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并于42217:00前发送材料电子版至邮箱:sysaq@xzit.edu.cn

(二)全校安全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项小组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对前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进行重点复查。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室,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整改不力的学院,学校将予以通报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要求进行部署,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要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确保专项排查整治有力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准入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培训,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事宜,请联系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朱玲、侯娜娃

联系电话:83689755675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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