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整体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实验室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放假前,各学院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水电气、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特种设备等,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针对暴雪、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实验室防范措施,防止因强对流天气引发安全事故。
4.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相关学院对本学期实验剩余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盘点清查,台账务必清晰。其中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请核对落实责任人后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保管清单》(附件1)于2022年1月5日前提交至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地点:行政楼B326,电话:83689755)。盘点清楚后,务必将危险化学品分类存放至专用试剂柜中妥善保管。
5.涉及到实验用气的相关学院按照已发放的《实验室安全告知单(气体钢瓶)》要求,将本学院实验室所有气瓶贴好标签填好信息后由徐州特种气体厂于2022年1月10日前拉回做检测维保,下学期开学后统一送回。
6.确因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必须由使用人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2)并签订《徐州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开放安全承诺书》(附件3),经学院审核批准报学校审批后方可使用。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假期使用期间应做到: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2)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领取、使用和保管,台账清晰规范。实验所产生的化学废物按规范收集存放并做好记录。
(4)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
(5)每天实验结束离开时,实验人员要及时关闭水电气并锁好门窗。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安排好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工作,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如遇紧急状况,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人员电话。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表
值班时间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
1月5日-12日 | 徐玮玮 | 13813466830(66830) |
1月13日-20日 | 徐亚峰 | 13615105561(65562) |
1月21日-28日 | 尹成良 | 13685170772(60772) |
1月29日-2月5日 | 张本业 | 13505208506(68506) |
2月6日-13日 | 王 扬 | 13912033011(63011) |
2月14日-18日 | 朱 玲 | 18552856622 |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