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和《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省、校两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及建设点应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见附件1)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见附件2);校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见附件1)提交《徐州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年度报告表》(见附件3)。
二、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纸质稿(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交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行政楼B330,内线电话:6891),电子稿发至sysgl@xzit.edu.cn。
三、其他要求
1、年度报告表中成果明细表所填报内容要另附支撑材料,即各成果的电子扫描件和纸质稿(单独装订成册,1份,封面加盖学院章)。
2、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先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经学校审核后再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https://jsgjc.jse.edu.cn/zxps/Index.aspx)进行网上填报。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