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全省高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国庆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整体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2.放假前,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水电气、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3.确因科研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到: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2)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领取、使用和保存,需要用到易制毒、易制爆的实验室,严格按照“五双”管理规定执行。化学品使用台账要清晰规范,同时加强实验危险废物的管理。

3)注意用电安全,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使用特种设备。

4)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

5)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锁好门窗。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实验室的值班工作,实验室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如遇紧急状况,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置的同时,及时拨打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人员电话。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表

值班时间

值班人员

联系电话

101

张本业

1350520850668506

102

王扬

1391203301163011

103

徐玮玮

1381346683066830

 

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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