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23]第16号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徐工院教发[2018]8号)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本次结题验收范围为2022年(含202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附件1)。
2.省级及以上项目结项需提供:《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4),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需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
校级项目结项需提供:《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校级)》(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附件4),项目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期刊论文复印件(论文未见刊的可以提供论文版面费发票和录用通知)、实物、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
纸质材料请按结题申请书、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结项材料封面见附件5,预期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6。
3.应参加验收但尚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项目,项目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2020年以前(含2020年)立项的项目此次不能结项的,学校原则上将予以撤项。
4.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验收,省级以上项目主持人需进行答辩,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二、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申请结项材料电子稿和纸质稿统一报送至各学院教务科,申请项目延期的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指导教师签字后一并报送。各学院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22日(周三)前将纸质稿报送实践教学科,电子稿发送至:sjjxk@xzit.edu.cn(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大创结项材料)。
联系人:石老师;电话:83105332(5332)。
附件1: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拟结项清单.xlsx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附件3: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校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