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课程建设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核心地位,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徐工院教评发〔202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各学院参评课程数不低于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的10%。
二、评估时间
2025年1月-2025年5月
三、评估程序
1.参评课程报送。各学院自选课程参与评估,并填写参评课程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于2月28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218,电子稿发送至pgzx@xzit.edu.cn。
2.课程自评。课程负责人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工作方案》中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对课程建设质量进行自评,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形成《课程自评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于4月13日前上传至课程评估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3.学院审查。各学院对参评课程进行全面审查和总结,于4月30前将课程审查结果和整改意见上传至课程评估系统。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评课程进行评审,5月底完成评审,并发布结论。
5.结果应用。学校对获得优质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进行表彰,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评审结论为“合格”的课程,负责人一年后提交课程建设改进报告。评审结论为“不合格”课程,需要限期整改,负责人两年内必须重新申请评估。课程重新评估仍未通过者,由课程管理部门责令更换负责人或予以取消。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评估各学院推荐的参评课程以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门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参评。开设公共课的学院至少推荐一门公共课。
2.各学院开设的课程原则上4年内全部参加评估,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联系人:牛妍妍
联系电话:83207313(7313)
附件:
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025年1月25日